變化萬千
在空中、陸地上、或是水裡面,生命的變化萬千,無奇不有,美輪美奐,自古以來,總是個奇觀。這變化的本能,進化論學者指出正是支持進化的過程。所謂環境逼成,時勢造英雄,適者生存,弱肉強食。這豈不是處處所見的麼?
前面講過了,「弱肉強食」不是演化理論之一。
聖經的原則郤是強調各生物起初被造時,原是完全的,故此造物主賦予有不可思議之本能。只是後來因為透過經理(人類)之自恃犯罪破壞了與造物主的關係,以致死亡的因素進入了世界。所以生物的變化只有走下坡,並無進步。
遺傳「基因突變」(Genetic Mutation)
在討論生物之變化時,我們先要解釋一下這變化的根源在那裡。十九世紀當進化初被提倡為科學理論之際,名進化論學者拉默(Lamarck)和達爾文 (Darwin)都相信生物的變化以顯明進化純粹是環境造成的。其中一個例子就是長頸鹿的進化了。當時的看法以為長頸鹿本是短頸如一般的鹿一樣,只因地上 的青草減少了,必須拉長脖子吃樹上的葉子,脖子拉長了的比較能生存,所以留下來了,牠們也生下長脖子的兒子來,孫子更是如此,故此漸漸形成今日的長頸鹿!
這看法如今自然是證明為無稽且幼稚了,一則長頸鹿的長頸並不如此簡單,讓我們只考慮牠頭部的血壓這一點:它整天抬頭低頭;一抬頭豈不暈了,一低頭豈 不腦溢血?!原來牠的頸項的靜脈中有許多的推動器(Pump)不斷地調節頭的血壓,保持正常。所以後天的環境並不能叫生物逼出本來它沒有的本能,這本能必 須原先在它的遺傳基因庫(Gene Pool)裡就有了的,是有否機會表達是另外一回事。
用進廢退說,在基因發現之後就被認為不成立了,但在當時,卻是許多人的「共識」(包括達爾文)。
不過達爾文在物種原始中也強調,「天擇」才是他理論中最重要的創見。
長頸鹿的脖子該怎麼解釋呢,其實很簡單。
長頸鹿原先是短頸的,或者是各種長度的頸都有(這個難說,不過無損接下去的推論),但因為長頸的長頸鹿能吃到比較大範圍的葉子(這就是天擇),使得短頸的長頸鹿變成不適者而漸漸縮小群落最後滅絕。
所以留下的是長頸的長頸鹿。
而如果長頸的長頸鹿沒有控制「熱血衝腦」的機轉會怎樣?很簡單~死。
這也是「天擇」。
一個長脖子的例子可以見於中泰邊疆的一族山胞。他們的女子以長頸為美,所以自小以鐵環木環套在脖子上,真的弄成脖子長長的,但是生下來女兒依然故我,還是正常脖子,要長脖子,還得從幼套環!因為遺傳基因限定脖子就是如此,長脖子只不過人工造成而已。
所以現代科學發現:一個生物若要生下來有與祖宗不同的特色,改變必須從遺傳基因開始。這基因正如電腦的程序(軟件 Software),決定了所產生的結果。這基因原是兩線核酸縲繞而成(Double Strand DNA Helix),其結構猶如一條長的繩梯,每段梯次接連處,可以有四種不同的核酸之選擇。分子生物學家(Molecular Biologist)估計單單一條基因,可能有超過一千萬段至二百億段如此的梯次,所以其組合的複雜性不可思議,至如今仍是基因科學家研究不完的大題目。
正確名稱為「鹼基」(有A、T、C、G四種,還有一種RNA用的U),兩個鹼基合併成一個「碼」。
看來似乎是大陸的文章,許多地方翻譯名詞都與台灣不同。
而上述四種不同核酸的選擇與先後次序,只要有一點變動,就可以影響生物的特性與表現。這基因上的改變可以在細胞分裂時發生,稱為「遺傳基因的突變」(Genetic Mutation)。
按照進化論雖然承認突變多數是對生物本身不好,但是有些是好的,使生物比較能生存,意思是能傳代,不單能生子,也必須能夠生孫!所以進化論預測在生物界,我們應該觀察到如此有益的突變,此等突變累積起來,就產生了更優良的品種,甚至形成了新的種類,換一句話說,進化了。
還是不脫「優良」、「進化」~
演化論中只有「適者」,沒有「優良品種」,新種未必是適者。
連這樣也能蓋~只是打到稻草人身上去了。
聖經的看法卻是相反。既然本來創造的是完全的一百分;後來又有了死亡與退化敗壞的因素進入,任何的變化只能走下坡,99 分,90 分,80 分,總是不及 100 分的。所以真正基因的突變無可能有益於生物。生物適應環境時所表達出來的變化,只是本來存有的潛能,目的在保存本類,並不是新的突變,新的種類無可能產生,只有絕種的現象。
物質上的証據我們見到:
到如今,科學家發現的基因突變,沒有一個是真的有益於生物的。一個例子就是果蠅,就是水果腐爛時常見的小蒼蠅,這可憐的小生物是遺傳學的寶貝,因為 它十一天就產生一代,所以用來觀察基因突變甚有用。幾十年來,全世界多少科學家用各種輻射線、紫外線、化學品來打它,不知產生了多少代的基因突變,以觀察 之後的結果,所得的卻是各種畸形的果蠅:頭大頭小、腹大腹小、瞎眼、瘸腿、趐膀不全、生存力比野生的原有果蠅有減無加。
白眼果蠅,高中讀過吧?也是突變來的,而且除了這個以外沒什麼不良影響。
(其實還有四翅果蠅)
醫學上,太陽光的紫外線照在皮膚上,引起皮膚細胞分裂時產生突變,結果是皮膚癌。這樣人焉更有生存力嗎?一切的癌症基本上都是突變,抽煙多了,煙裡的瀝清剌激肺支氣管細胞產生突變,形成肺癌。吃太多烤肉,裡面的化學品剌激大腸的細胞產生突變,形成大腸癌。
生產年齡的婦女為何要避免特別是下半身的X光?因為生殖細胞一照之下可能產生突變;並不可能突變出天才兒童,只能產生畸形或低能兒童。低能兒童病(Downs Syndrome,前稱為蒙古症)就是因為第廿一對染色體多出一條來,這種孩子的壽命比一般人短,很少活到三十歲。
低能兒童病…正名「唐氏症」。
以上這些大多可以稱為不良的突變,但是若真的有個優良的突變(如天才兒童),請問這是「病」嗎?
比較可能的是在沒人發現這是突變的情況下渡過吧。
若是外表的變異(多一隻手?),這種人會不會被歧視?
古爾德平衡中斷理論所說的「中間物種多出現在原物種邊緣地帶」就是如此。當原物種太過強勢的時候,任何變異都會被排斥消滅。
動物園裡我們看不見不斷有新種類的出現,諸如 1993 年的新類,非雞非蛇;1992 年的新類,非貓非狗!相反的,我們只見到不斷有絕種的現象。古代化石的紀錄叫我們見到古代的種類與品種比現代多得是了,現代的歷史也叫我們見到生物絕種仍 是一個不能遏止的趨勢。自然人類的濫用資源,污染環境是個重要因素,我們中國的大熊貓面臨絕種就是一例。據報導,四川大熊貓特區的竹林有開花結果的現象, 以前時代大熊貓可以移到附近的山頭,直等到原山頭的新竹長起來,但如今附近的山頭都成為農地了,正是走頭無路,可憐哉!
有這種豬頭三理論….厲害厲害。
現在生物絕種大多是人搞出來的花樣~= =
然後我們再來說說什麼叫做「1993 年的新類,非雞非蛇;1992 年的新類,非貓非狗」(看了差點軟掉),雞蛇貓狗之間的差異有多大?隨便講也絕對比人和黑猩猩大,黑猩猩與人之間直到數百萬年前才分流,結果你要求在動物園裡養的短短幾年內(頂多百年?)做到其他物種要做數百數千萬年的事情。
你當他們是耶和華再世嗎?
接下來再說一個神創論者可能會反駁的鬼話,他們大概會說︰那總有「再差一年」變成貓的狗吧。
先不論貓為什麼要變成狗(比較帥?),我們假定有種貓吃飽撐著要變成狗,從兩千萬年前開始演化變成狗(其實演化沒目標,這是事後諸葛的假設),如果是漸變的,那麼現在與狗的差別應該是「兩千萬分之一」的貓狗外觀差,請問這和狗到底有什麼差?(差一個細胞?0.5公分的小腸?)
而且最大的謬誤在於,「種」是人類定出來的定義,不是一個單一的「點」,而是一個連續的區間,在這區間內統稱為「狗」(貓、人、豬、螞蟻…)。
宗教版曾有人用了數學方式來證明此種說法的可笑︰
禿頭,就是頭髮少,設頭髮有N根的叫做禿頭,則N+1根,只差一根,應該也是禿頭,N+2根也只差一根,也是禿頭….如此無論頭髮多少根,都是禿頭。(國中數學證明題)
為什麼有這種「人人都是禿頭」的笑話出現,因為禿頭是人定的某個「大概的範圍」而不是「頭髮幾根以下是禿頭」這種明確的定義。
「種」也是如此。
下回我們觀察物競天擇的理論。
這篇文章還搞錯一點…….<br />
「長頸」的原因是肩部骨骼被頸上的銅環壓到變形,不是真的多出幾節頸椎(那還得了)。
其實突變也可以變好,在果蠅實驗中,有一種突變果蠅「瑪士撒拉」,它壽命比正常長<br />
百分之三十五,而且比正常強壯,更能應付各種壓力環境。如在缺乏食物時,正常果蠅<br />
能支持五十小時,但「瑪士撒拉」就能生存超過八十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