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倫之科學誤
「倫」,人倫、五倫,即使在即將到達全球化的今日,古老的「倫理」依舊存在,畢竟只要有兩個人以上,就得存在某種約束人與人之間的力量──不管是道德、倫理還是法律。
「現行」中華民國民法的規定: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 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 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這是法律的規定,而一般古裝劇常常出現的「表兄妹」其實是「四親等旁系血親」(堂兄妹亦同)。
九八三條其實經過更改,民國七十四年更改的法條是以下情況: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之輩分不相同者。但旁系血親在八親等之外,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之外者,不在此限。
旁系血親之輩分相,而在八親等以內者。但六親等及八親等之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
在七十四年之前,民法在「八親等」裡面有一條但書:「但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
如此,很明顯可以發現,74年之前的舊民法對於表兄妹結婚是採贊成態度的,當然它有它的歷史文化背景,並不是立法者想把自己的表妹而特別訂立的。
這是法律的部分,並非科學的問題。
真正出現的「科學誤」,是在於阻擋「亂倫」的人所聲稱的部分。
除了道德以外,某些人反對近親婚姻的理由是「會突變生下畸形兒」,而這正是最標準的科學誤。
這個論調最大的毛病在於近親交配(生物學嘛)不會讓「突變」的機率變大或縮小,所謂的突變是基因因為某些外在因素(如高能射線)或者純粹運氣不好複製組裝錯誤,使得某些性狀產生或消失。
而其外在因素並不包含「近親交配」,事實上科學界常常利用近親交配來製造「純種」(某些基因純)的小白鼠,連孟德爾的豌豆都是這麼來的。
如果說近親交配會突變,孟德爾的豌豆早就變成花生了。
那麼,正確的情況是什麼呢?
近親交配雖然不會產生突變,但是當它的品種裡面帶著某些特殊隱性基因時,近親交配會比較容易湊到足以表現的隱性基因,這是因為近親的基因型態比較接近(就像你和你爹的DNA很像,因為你有一半的基因是你爹提供的),存在相同基因的機會比較大。
至於顯性基因?別傻了,那東西只要有一個就能表現性狀了。
當然,要注意的是文字遊戲。
首先,若此一品種裡面不帶「不良」隱性基因,那麼近親交配的結果就不會出現任何的問題,反而還可能像豌豆一樣純化基因(呃?)。在這方面,埃及古王國時代的法老王家族和日本天皇一家似乎是優良的表徵…真不愧是「現人神」的代表物啊。
反過來說,若這個基因在茫茫人海裡面還是碰到湊成一組的組合,就算夫妻倆一個是北極人一個是南極人,一樣會產生有問題的後代。
第二,是「隱性基因」。
隱性基因並非通通很糟糕,也有優良的,或者中性的,最好的證物莫過於你的十隻手指頭,它們是隱性基因造就的結果,顯性是「一手六隻」。
所以,六指琴魔不是魔,他是具有顯性手指基因的人類,彈起鋼琴來硬是比別人多一音,不服氣的話你可以練練讓舌頭也加入彈琴行列。
雖然六指琴魔有此優點,但是人們卻只把他當畸形,證明顯性基因不等於「好的」,它只是相對於隱性基因較為容易表現而已。
所以,近親婚姻一樣能讓優良的特殊隱性基因有表現機會,而不管是好是壞,其機率都和兩個無血緣卻帶有同樣基因的人一樣~~依尋孟德爾法則。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新的突變」,前代所突變的隱性基因有可能因為近親結合而展現出來(顯性基因就直接表現啦),不過它們一樣有好有壞,甚至還能造就演化新種的可能性(此時家族就類似一個邊緣生物群,突變的累積速度比外界快也是理所當然的)。
不過這還是得經過長久的「努力」,不是一代兩代人就辦得到的~
實例:實驗室的白老鼠並沒有因為三十幾代的近親交配就變成貓!(連「非鼠」都不見得)
實際上,道德的批判永遠比科學的立論更尖酸刻薄,在科學世界中只需要「無後」即可完全避免「後患」的一個行為,不管怎樣都過不了道德的關卡,當然法律作為最低底限的道德(雖然有很多傢伙想讓它變最高上限),對於亂倫也會有所限制(尤其是重視輩份倫理的華人)。
某些性研究學者如何春蕤會將亂倫稱為「家人戀」(Home Sexual),至於它到底正不正確?
就人類的歷史來看,它的限界一直在改變,由最寬到有限制,沒有人可以篤定地說未來會不會出現一百等親內不得結婚或者隨你高興結就結的情況,因為那是人類文明自己產生的限制,不是大自然賦予的限制。
真是很震撼的新观念呀!<br />
有个小问题想请问版主:<br />
引用:<br />
在這方面,埃及古王國時代的法老王家族和日本天皇一家似乎是優良的表徵…真不愧是「現<br />
人神」的代表物啊。<br />
<br />
这是啥意思呢!他们的优秀表现在那里呢?<br />
<br />
版主的意思只是說~~<br />
法老王家族跟天皇一家<br />
正是最好的例子<br />
他們認為王家的血統都是神明降世<br />
1. 目前政府對於優生學的管制現況
a. 政府對於亂倫的法律規定,就是限制”血親近親交配” (只限制一定關係的血親不能交配)
b. 政府沒有強制終止妊娠的法律規定 (拜託版主以後重炒此議題時不要再提亞利安人了,台灣政府沒有)
c. 政府是規範避免減少因血親近親交配而更易產生優生學的問題(政府沒有強制規定血親近親交配後有優生學的終止妊娠規定)
d. 政府及民間醫療機構也儘量避免因先天性遺傳性疾病而產生優生學的問題(也沒有強制的終止妊娠規定)
這是目前現況,政府沒有強制終止妊娠規定,不管是因亂倫或是先天遺傳性疾病所產生的優生學問題…….
2. 版主的質疑,政府可不可以用雙重標準來管制優生學? 當然可以……
.
政府可以有事先篩檢預防的機制,更可以有 ”雙重或多重標準” 的優生學篩選預防機制。
如政府可以允許帶有先天海洋性貧血基因的父母交配,印象中媽媽手冊會強烈建議對於篩選出有海洋性貧血某型的胎兒終止妊娠,因存活率不高。
但就是不允許血親近親交配,儘管有可能生出正常的小孩……..
這就是政府的雙重標準,可以有,支持多於反對的人就繼續存在這管制。
為什麼不可以有雙重標準? 基於什麼理由不可以? 要怎麼解決這問題? 想亂倫的人應該去打憲法官司?
這是版主要說服政府鄉民們去弭平政府對於優生學管制的雙重標準所需的,但我們沒看到版主有提出論述ㄟ….
若沒有很好的理由來說服取消政府對於優生學的雙重標準,或解決血親近親交配所產生優生學的問題,那就繼續維持管制吧,現行至少可減少避免血親近親交配所產生優生學的問題……
(鄉民邏輯: 原先問題存在 —> 沒有政府管制後問題繼續存在或更嚴重 —> 兩者問題一樣都存在沒有改善 —> 那繼續管制吧)
版主,您的論述中缺乏了這種建設性的提議(如何解決問題),當然在此詭辯是不需要有建設性的(也不需解決問題),只是這只會流於空談口水搬不上檯面。
版主回覆:(04/22/2008 10:06:55 AM)
我沒提過阿利安人和雙重標準啊?
你從哪看來的?
怎麼覺得你這個回應好像根本就不是在回我這篇文???
在思想落後的國度裏,長期以來社會道德觀一直都將北歐自由先進思想及法律,給全面性的封鎖住,讓百姓聽不見,也看不著!
你可以在大炳與畢老二演的那部影片:哈拉猛男秀2,可以窺見到一點點北歐國家的自由思想與法律哦~!
●在丹麥、挪威、冰島、芬蘭、比利時、荷蘭,【親屬婚姻】(即俗稱亂倫婚姻),皆屬完全合法婚姻,且受法律保障的。
●在瑞典(1994年)法律規定,同父同母的:親兄妹姊弟,是可以合法結婚的。
●在西班牙、法國、羅馬尼亞、葡萄牙,「成年人」在 「你情我願」情況下發生亂倫,並不會遭到「家暴亂倫罪」起訴,這些國家把「近親性侵」與「近親性交」做明顯的區分,【亂倫除罪化】早已行之數十年。
●在荷蘭、丹麥、瑞典,多人婚姻:一妻多夫、一夫多妻婚姻,皆屬合法的。這三個國家分別於1989-2001年其間,先後推翻了「一男一女婚姻」的舊制度。
●在荷蘭、西班牙,十二歲兒童性交是屬合法的。
●在挪威、丹麥、人獸交是屬於合法的,在荷蘭,人獸交也曾經一度是合法化的。
●在丹麥2006年法律通過,將人獸交妓院視為合法的,於同年丹麥也開始出現了「合法的人獸交妓院」。
●在丹麥法律規定,未婚且屬於低收入者的丹麥殘疾人士,他們的嫖妓開銷由政府買單。理由是他們不容易找到伴侶,容易患心理疾病是正常人的3倍,所以給予未婚低收入殘疾者性生活關懷。
●在瑞典、挪威,於1964年的時候幾乎同時通過一項法律,即是色情節目解禁,允許在電視上播放任何等級成人A片。
●在丹麥1967年,廢除了刑法中的猥褻罪,當時還被禁止的色情書刊與色情電影,全面開放。甚至在小學課堂上還能直接播放成人A片,讓小學生確實了解,男女性愛的全部過程。
●在丹麥、荷蘭、挪威、冰島、芬蘭、瑞典、比利時、德國,這些國家毒品已合法化,吸食大麻毒品都是合法的,且都有合法與半合法的毒品注射據點,如:學校、辦公室、電影院、遊樂場所、百貨公司、超市、車站、餐廳、咖啡廳等場所,皆設有大麻毒品吸食注射空間。
●在瑞士法律規定,對販運「安非他命」視為合法行為,理由是「安非他命」屬於「軟性毒品」。
●在葡萄牙法律規定,個人吸毒和擁有毒品不再視為刑事犯罪,吸毒者被抓,只要繳齊罰款就可以走人。
● 在丹麥於1988年率先讓同性戀者婚姻合法化,瑞典、挪威、冰島、荷蘭、芬蘭、比利時、瑞士、阿根廷、克羅地亞、匈牙利、紐西蘭、葡萄牙、蘇格蘭、西班牙、法國、德國、澳大利亞,這些國家《同性戀婚姻都是合法的》,且享受異性配偶的各項權利。其中瑞典更容許同性配偶領養孩子。
◆但在思想落後的美國僅3州通過同性婚姻<愛荷華州、麻薩諸塞州、康乃狄克州> 3州。
加利福尼亞州曾短暫允許同性婚姻,但遭2008年11月的公投撤銷;這項裁決使得美國目前有43州明文規定禁止同性婚姻。其中29州有憲法修正案,將婚姻限定在一男一女之間。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0/78/1z3m1.html
完全贊成你的看法。
我已經受夠近親通婚會生下畸形兒這種莫名其妙的說法了!
高中沒讀過生物的人這麼說就算了(就算他們完全不質疑也不求證),同是三類理組讀過選修生物的人這樣講我真的會很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