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comments on “戳破偽道--丹麥試驗(Denmark experiment)

  1. 我挑到幾個毛病@@a<br />
    在單一性犯罪中無具體資料那幾項,為什麼還會有減少%數?<br />
    另外女童性侵和同性兒童性侵在觀念上往往與與侵略性的強制行為脫不<br />
    了關係。所以這兩者跟性產物之間的相關性是否也就變成有待釐清?

  2. 無具體資料是因為我沒找到數字,只找到下降幅度..Orz<br />
    那個性侵的原文用法是「與…性交」,因為在台灣這些<br />
    花樣統一當成性侵(就算對方是自願的),所以直接打<br />
    「性侵」。<br />
    (據說這種行為在香港叫做「衰十一」?--與未成年<br />
    少女發生性行為)

  3.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06/5/1ugxo.html
    罰娼不罰嫖 大法官:違憲
    日後娼嫖皆罰的可能性最大 國家正缺錢呢
    何況還有一票 "國士無雙 偽道戰將"呢
    現在好像什麼都在收緊
    偽道偽的好 要飯要到老
    跟食神不同的是 甲偽道是乙要飯
    嫖沒有相對優渥 實務上妓可能比嫖經濟還好
    會去嫖的人有不少是弱勢 (情感弱勢就好人啦 通常財產也是弱勢0rz)
    要是帥過金城武 富過蔣友柏 還需要花錢嗎?
    何必冒著會得傳染病的風險?
    嫖呢? 不歧視妓也不要歧視嫖 一切都只是人性
    (是否也該開放男妓? 兩性平權呀 )
    http://n.yam.com/tvbs/entertain/200911/20091105445493.html
    仔仔:不當藝人後 想當夜店牛郎
    孫道存….. 他比較神奇
    版主回覆:(06/07/2008 12:51:11 PM)
    結果馬囧的「政見」被大法官實現…
    這算是馬囧的政績還是大法官的政績?

  4. http://lms.posterous.com/5051245
    現在比較熱的是666 上面是批評664的
    寫了一萬字 版主也來篇大菜吧
    大法官常被諷刺 可是我幾次看來 大法官見解還是有值回
    其"大"之稱號
    實務面看以司法手段想矯治問題少年是愚蠢的
    我說個自身經驗 我對婦職所這種根底於父權沙文的機構有著
    極度的厭惡 也是實務上看過少女不過不服膺所謂社會的"主流"規矩
    在裡面生不如此而發的感慨阿

  5. 1.你的資料出處在哪?
    2.你知道瑞典後來推行罰嫖不罰娼,犯罪率並未因此上升嗎?
    連挪威、冰島也跟進,丹麥也考慮想走這條路

    德國合法化,換來的是更多的人口販賣,以毒品控制第三世界女性,強迫賣淫,而且還賺不到什麼錢。
    女權團體都相當為此感到羞恥。
    (很多女性來打工但被誘拐了)

    試問你拿這些數據在自慰幹什麼?

    2014 留名

    • 1967年到1969年,丹麥政府分階段開放性產物。
      1967年開放(真正的)情色文學。
      1969年開放了色情照片,規定色情作品可以生產,並出售給十六歲以上的公民。
      ===========
      借問一下這和「娼」有個鳥蛋關係?
      有人嫖照片和嫖書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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