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網友久違了,最近碰到了不少頗為匪夷所思的案例,想想也該是再寫一篇來分享一下的時候了~
首先是某家業務員打著產品停賣的名義,對朋友大力推銷他們的儲蓄險,這原本也沒什麼大不了,只不過在過程之中,業務員的建議可多了:
業:您看~我們這張保單既有分紅又有還本,而且如果把分紅的紅利拿去增額,您的還本金就會每年都變多喔~
聽起來很不錯吧?
買過分紅保單的網友,業務員是否都有與你解釋過你的分紅可以怎麼用呢?
一般來說,分紅可以每年領出,或抵繳保費,或增加保額,以及儲存生息。
大部分的分紅保單由於並未兼具生存還本金,故多半都是選擇儲存生息,但是假如一張保單同時有生存還本與紅利呢?
把紅利拿去增加保額,會不會比較好?
答案是不會。
比較簡單的說法,是這樣「變化」過的保單,其內部報酬率比不上僅把紅利用來累積生息時的內部報酬率。
至於怎麼算,這邊提供一個教學網站:http://www.masterhsiao.com.tw/Savings/Savings.htm
而這個看似有利,實則不利的方案被破壞之後,業務員的說詞又換了:
業:您現在每年繳XX萬,20年之內每年可以領X萬的保險金,20年後還可以辦理部分提領,讓您的還本金變的更多喔!
聽起來也很讚吧?
但是什麼是部分提領呢?其實就是降低保額做部分解約,然後得以領取解約部分的解約金。
買過保單的網友,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過一句話:越早解約越不划算?
所以如果每年都把保單的保額降低來領這些解約金,會有什麼結果呢?
答案就是這張保單原本能累積更多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就這樣都給領光了。
又是一個動聽卻暗藏玄機的話術。
各位網友是否好奇,最後這個業務員又說了什麼呢?
業:先生啊~您如果介意要繳20年太久,那您也可以繳十年就好啦~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在下想了老半天,才知道對方想搞減額繳清。
所謂減額繳清,是指保戶在繳足保險費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在不變更原來保險期間與條件下,降低原保險契約的保險金額,就當時契約所積存的保單價值 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及保單貸款本息、欠繳保費、墊繳保費本息後之餘額為準計算,以躉繳的方式,購買所能保障的金額,從此保戶不必再繳納保險費,該契約繼續 有效,直到滿期。
減額繳清原本是設計給繳交保費有困難的人,一個保留保單又可以擺脫經濟困境的解套措施,如果手邊有壽險保單的網友,可以拿起你們的保單翻翻看,看裡面是否有一張解約金或保價金的一覽表?
如果有找到這個列表,裡面會有一欄減額繳清後的保險金額,這個數值與原保額相較,都高不到哪裡….
既然保額被降低了,那麼之後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與生存還本金自然也是跟著降了,各位網友看到這邊,有哪一位覺得這樣做很「划算」的嗎?
因為這些接二連三損及客戶權益的方案,最後當然這個業務員是沒有成交了。
奉勸各位網友,要買儲蓄險之前,務必三思而後行,無論業務員講的有多動人(什麼利息幾%、每年給您X萬、預定利率或宣告利率多高多高,很多都只是表 面說詞),只有實際算過一次的內部報酬率才是最真實的數字,如果對這些東西毫無概念,最好找一個熟知這些手法的人一起見業務員,免得被不肖業務員拐了還不 知怎麼死的
是不是有套衡量風險跟收入的考量方式來買保險?
保險不便宜耶 很多時後又這不賠那不賠的
都沒回應不會吧 保險很重要呀 我被投保一堆壽險
哇咧
冏
便不便宜是看用不用得到
用到了就便宜~用不到就貴
但luciferous這次談的是儲蓄險
主要是資產累積的部分
保險成份不高
不過~你提及的部分
的確是有精準的工具可以計算出每個人的需求
如果你想了解~北部可以找luciferous
中部我可以服務~
以上
一樓被投保一堆壽險?
如果有需要幫忙的話,
將您的問題寄到s863170@gmail.com讓我先看看吧~
版主回覆:(03/14/2010 10:03:57 AM)
被投保一堆壽險…
有犯罪的感覺~XD
小心受益人就在你身邊~XDXD
父母用小孩的名字存錢居多啦~
一樓的保單應該有不少屬於分紅或生存還本型的儲蓄險,這類保單的保障通常很陽春的。
詐領死亡保險金,一般都喜歡用意外險,保費低保額又高….
很多人家只知買特地險種
921才有人知道有地震險
不然三十幾年來大家只會買壽險 房屋全險 車險
其他付之闕如
父母只會買壽險結果小孩騎車摔成豬頭半毛錢沒有 XD
有沒有保費下降保障卻上升的數據?
保險公司要思考高保費也許不會帶來高受益 XD
看你所謂的"保障"上升的定義是什麼
你也許會說:遇到都有賠就是
但又要保費下降
很明顯這是相違的
所以~我們在參與保險規劃時
應該跟業務員討論~有限的預算下~
我們最怕遇到什麼?
把錢放在對的地方~才能真的"保障上升保費下降"
由於國人太喜歡買儲蓄險,所以保費花的多,但保障始終高不起來….
平心而論端視台灣的保險大底罵了三十年?偶而路過而閱其文頓時有個納悶?版主應該是年輕世代?君可曾聽過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如果沒有?那何妨不留個飯碗予人方便呢?只要期滿順利拿到保險費總額不就皆大歡喜?您說是嗎?
不好意思,這個部落格從不給那些說詞或舉動無理之人方便。
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損害客戶的利益,這種事更非可以給個飯碗與他方便。
講白一點,這種業務員應該要從市場上被徹底淘汰,保險業才得以擺脫過去的惡名。
趙樹海最近的案例可以說一下嗎?
太扯了吧 受益人這樣就ok?
同名同姓怎麼辦?
很懷疑新聞真實度
翻開你的保單
任何保單條款的第一條,一定是這一段
第一條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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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受益人要指定給誰,只要要保人、被保險人"高興就好"
你要指定給我也沒問題~:p
指定給慈濟、創世、DPP、KMT…等法人機構,甚至給條狗也OK(狗有點技術問題,要保險金信托)
這就跟贈與或是遺產指定有點像,我喜歡把錢送給林志伶,不行嗎?
至於同名同姓的問題,還是回到那一段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
只要讓保險公司能確定是誰就好
寫XXX(人名)、xxx他爸、我兒子、同居人、XX公司創辦人、法定繼承人…
都是沒問題的,如果指定的受益人有多人(EX:我兒子有三個)
那就平分而已
題外話…
老母沒事跑去指定給外人
大部分都是兒女根本就不關心老人家才會這樣
還好意思出來要?
身故保險金沒有特留份的問題
一年花個幾萬塊弄個幾百萬的保障
當作跟子女談判的籌碼也不錯(誰孝順我,就指定給誰→不然我寧可指定給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