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黑白書,指的是林山田的《刑法通論》(2000年增訂七版)。
看了之後才知道很婊~~XD
有多婊?
看了就知道!
1.婊鄉民用情緒看待刑法:
無論係提出刑事立法、刑事司法或刑事執行等方面之刑事政策,均必須遵循刑事法學與刑事政策學之專業見解與學理,在刑事立法上決定某一行為之犯罪化或某一犯罪行為之去犯罪化,必須經由刑法專業之考量,不可靠著感覺走,依照特定之偏見或隨著傳播媒體製造之「輿論」而作感性之決定。(P.72)
2.婊鄉民的酷刑萬萬歲:
中古世紀以來,對於犯罪嫌疑人之烤打刑訊,不但是社會肯定的,而且是法律允許的。對於死刑犯之公開處決,更是極盡殘酷暴虐之能事,以受刑人之肉體作為刑罰之對象,刻意以較諸犯罪行為更為野蠻、殘暴、血腥之行刑手段,將受刑人之生命,切割成千百次之死亡,在斷絕其生命之過程,故意製造受刑人肉體上最劇烈之痛苦,而且公開行刑,讓社會大眾在場目睹。如此慘無人道地行刑,只是將刑罰充當鎮壓工具,而背離人性與人道,除了對受刑人之肉體施加酷刑外,甚至於在其斷命後,雖然已經沒有任何肉體上之痛苦,可是仍對其屍體緊追不捨,例如暴屍於市或懸掛首級示眾,或是焚屍揚灰。這是禽獸尚且不如之非理性與非人性的所謂「司法正義」。(P.74)
3.婊鄉民的報復心理:
由於社會大眾對於犯罪之偏見,以及出於報復心理而對罪犯形成仇恨態度,故人道原則往往也會受到忽視。
見鬼
100貼之後什麼也看不到?
我承認98F語焉不詳, 果然被版主抓出語病, 感謝給我補敘的機會, 不過換到第二頁我也沒啥繼續回應的動力了, 我在98F表達的是版主不是曾說南韓死刑犯增多乃是社會環境(人數)變化所造成, 怎麼在看擄人勒贖案件, 就忽略了整體環境的影響?這樣也被解釋成沒看文,….
此外 to 100F
很多國家廢死後犯案率都有變高, 各位能不能別只看有降低跟不變國家的報告? 知不知道美國聯邦政府曾經廢除過死刑,結果廢除死刑後重大犯罪大量增加,最後聯邦政府只好把死刑交由各州自行決定是否執行。知不知菲律賓也曾經廢除過死刑,結果也是造成重大犯罪大量增加,後來才又回復死刑的規定。巴西, 自從出了個連續殺人魔後,死刑又出來了, 更不用說那些南美洲國犯罪率高得嚇人.
犯罪率是97F提出的5大因素的綜合結果, 不看第一項, 其他四項台灣哪一項比的上那些先進國家? 在台灣其他四項追上先進國家前就廢死, 在台灣只會是災難啊!
版主回覆:(04/24/2010 02:59:13 PM)
第一,南韓的故意殺人案件「犯罪率」並沒有增加,但即使犯罪率恆定,隨著人口增加一成,犯罪件數也會跟著增加一成。
請看文。
第二,請拿出數據證明你的「很多國家」是哪些個國家。
還有,老美的殺人犯罪率在
http://mocear.pixnet.net/blog/post/30882354
這篇有,早在死刑違憲(1972年)之前,老美就已經有上升趨勢了,而在恢復死刑之後,這趨勢依舊在上升。
而與廢除死刑的加拿大相比,其趨勢沒有不同。
而且老美每一州都有獨立的司法權,每州本來就可以決定要不要廢死刑。
巴西,沒有死刑,即使對方是那個沙加斯也不例外。
菲律賓在犯罪數字上並沒有因為死刑而有什麼改變。(2006之後則是年年下降)
南非則是大幅下降4成。
台灣比南非不先進嗎。
http://mocear.pixnet.net/blog/post/30349007
這上面提到的破案率或犯罪率,都是指故意殺人的部分,有某些莫名其妙的傢伙常常宣稱「犯罪率上升」,但實際上上升的卻是不可能判到死刑的其他刑事案件發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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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版主的評論一樣維持一貫的邏輯:死刑就是要和(所有的)故意殺人案作連結比較。
以台灣為例,明明只有約百分之一、二的殺人犯會被處死刑,是要怎麼談嚇阻力?
南韓呢?近10年多少百分比的殺人犯被判死有數據嗎?現在在台灣社會普遍的認知是「殺一個人了不起關個10年8年就出來」,王夢麟都還繼續唱歌咧(我對此人並無成見),是要怎麼談死刑對殺人的嚇阻力?
如果學生作弊被逮的最重下場是開除,但每逮到100人才開除一個,可能嚇阻學生作弊嗎?
版主回覆:(04/27/2010 02:08:11 PM)
這裡有一顆藥,吃了之後有5%機會會死。
你吃是不吃?
回應102樓:確實有些國家廢死後造成犯罪率增加,但並非全部,這也就說明死刑並非必要的刑罰。我認為讓台灣追上先進國家的相關政策也是廢死的必要過程,絕不能急於一時。
回應103樓:廣泛來說,只要認為犯行有可能被判死刑就嚇阻得到,因此不會被判死刑的罪也有可能嚇阻得到。只不過也許道德教育或宗教的嚇阻力更大,很多人是怕作祟才放棄下手的。話又說回來,若是嚇阻不到那還要死刑做什麼?國家並不是很喜歡殺人,是因為至少以前死刑有嚇阻到所以才用的。
唉, 打個比方好了, 歐盟各國算是社會結構的資優生, 各位應該沒有異見吧? 現在各位看了一堆體罰打手心還是打屁股對於資優生的嚇阻率似乎是近乎接近(當然, 仍有爭議, 但那不是重點), 然後一堆放牛班(南美洲各國)信了那些報告, 於是用打手心取代藤條打屁股來管社會, 結果發現管不住, 有的逼不得已還是換回藤條打屁股.
我只想問各位, 台灣社會已經是資優生了嗎? 在台灣變成資優生前, 藤條打屁股絕對是必須的.
版主回覆:(04/27/2010 02:01:55 PM)
請證明台灣比南非更放牛。
還有,你的所謂「放牛班管不住」的趨勢不存在於地球上。
資格的認定要有效,在下認為在於證明後續的解釋可充分連結回此一篩選機制的鑑別手段,並不在於是否有主觀因素,單單討論資格的"有"或"無"不過是針對了操作型定義的質疑削弱。
因為"台灣上面的是台灣人,所以不是台灣人就不在台灣"這是種套套邏輯,與以前內閣制好還是總統制好的學生辯論上,支持總統制的論點導出"將英國人搬進台灣是不可能的"的結論如出一轍。發現而提出了如何判斷資格的方法,負責任的做法是舉出此時此地為何需要它,堆砌語句往下推導到能回扣主張為止。
樓上對於台灣社會已經是資優生打上個疑問,可是要這個資格做什麼;會不會如同良家婦女立了貞節牌坊般,卻形成壓制女權的教條,不能否認以前追求夫妻相尊相敬需要什麼來作為楷模的有力解釋,可是當貞節牌坊上只看到了男女不平等鮮少人重視,要這個資格做什麼。帶回主題死刑上,死亡可怕、誠實伏法、不可襲警、死就要壽終正寢等等難以概括的東西藉由壟斷教育決定可以教什麼不可以教什麼來有效維持,社會不需要政府是人性光明面維持就能正常運作的有機體。在下不肯擅自判斷廢除死刑的價值高於維持死刑的價值,留到結論之後再補述原因。政府解決人性黑暗面對社會所下的藥方一向是維持死刑,附帶解決前述難以概括觀念的不彰,假如實證研究指出這個藥方對人性黑暗面的行為的效用微乎其微,副作用卻無法迴避,由於政府的藥方是以干涉社會來增進社會健全原則,得出藥方需要是利益最大化以及弊害最小化,再由可以量化的實質比較來選擇藥方。經由推論指出,世界上任何國家都會廢除死刑,歐洲是世界上其中的數十國家所組成,歐洲會廢除死刑--無關符合了資優生資格與否。
理想的藥方是萬靈藥,只要付出足夠成本就能得到想要的結果。真實的藥方則不然,世界各國有死刑的國家都有廢除死刑理念的人在,反之無死刑的國家亦有成立死刑理念的人在。不同價值之間的落差永遠不可能弭平。有死刑的國家以死刑和死刑之外的藥方干涉社會,提倡保守派的人性光明面來安撫、維持社會體質;無死刑的國家以死刑之外的藥方干涉社會,提倡開放派的人性光明面來安撫、維持社會體質。
保守派的主張不難發現是什麼,而開放派的主張?人權
(假如實證研究指出這個藥方對人性黑暗面的行為的效用微乎其微,副作用卻無法迴避)目前來看此結果僅出現於資優班, 此藥方用於非資優班皆為利大於弊, 甚至用在某些資優班(日本)也出現利大於弊, 若此結果僅限於資優班, 且結果也非必定, 是否等台灣成為資優生再廢為最安全做法? 資格限定? 請見97F, 等2~5項追上先進國家.
(歐洲會廢除死刑--無關符合了資優生資格與否。)資優班要用打手心取代藤條打屁股, 這方法是每個人都可以學嗎? 打手心跟藤條打屁股嚇阻率真的一樣嗎? 不過若打手心就可以管好資優生, 藤條打屁股要不要存在的確可以討論. 放牛班想要用資優班的方式管教, 只要他爽, 的確沒人可阻止, 無關符合了資優生資格與否。但是放牛班真的可以用資優班的方式管嗎?
(保守派的主張不難發現是什麼,而開放派的主張?人權 )如果這是各位廢死的根本主張, 那就專一用此論點推銷吧, 別再用其他論點混淆視聽了.
版主回覆:(04/27/2010 02:07:40 PM)
首先,近代日本沒用過這個「藥方」。
沒數據不要亂生。
樓上所提的藥方,似乎意思為死刑和死刑之外的藥方。
在下也想聽聽諸如死亡可怕、誠實伏法、不可襲警、死就要壽終正寢等等的論述,舉證出上述的觀念確實帶來了何種的利益,可從來沒有人舉證過唷。在下試著以工科思惟去詮釋心目中的保守想法,卻找不到志同道合的黨朋肯大方承認保守本身就是利益所在。當保守派沉默,則是一群開放派和另一群開放派沒有交集地討論耶。
這裡有一顆藥,吃了之後有5%機會會死。
你吃是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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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又在搞笑了…
那吃藥不死的人有何好處呢?
假定學生作弊被抓到並開除的機會也是百分之5,
之所以有人願意賭自然是認為「我有95%的機會不被開除,而冒險的代價是成績過關」。
那請問版主你那顆「吃了之後有5%機會會死」的藥,除了致死外有什麼好處?
如果吃了不死的人能獲得1億,願意賭的人你敢說沒有?
如果版主的藥是「吃了5%的機會會死,95%身體沒影響還能賺1億」;
另外一種藥是「吃了5%的機會會大病一場,95%身體沒影響還能賺1億」。
版主有腦袋的話要選哪種藥吃?()
版主回覆:(04/27/2010 02:11:27 PM)
你先回答,吃是不吃。
廣泛來說,只要認為犯行有可能被判死刑就嚇阻得到,因此不會被判死刑的罪也有可能嚇阻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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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104樓:
國家的法律威信是如何建立並維持的?
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應該還有印象吧?
目前在台灣殺一個人所需承擔的後果,除了少數極兇殘者,絕大多數根本坐不到10年以上的牢,因此長久以來多數民眾已經不再認為普通殺人罪的犯人會一死償命。
先不談鞭刑本身是否違反現代人權觀念等,鞭刑之所以能嚇阻遊客違法亂紀,是因為你一旦在星國犯了會被處以鞭刑的罪,
連本國總統說情都無效。
而台灣目前的司法威信跟星國能比?
版主回覆:(04/30/2010 02:56:46 AM)
這樣說來,死刑在台灣早就沒有嚇阻力了。
連最基本的嚇阻效果都已經沒了,那還維持死刑做什麼?
還有,鞭刑也沒有什麼嚇阻效果,讓鄉民「覺得好像有效果」的效果倒是有的。
新加坡並不因為有鞭刑而使得鞭刑執行數有什麼減少,而因為大部分吃鞭子的都不是新加坡人(主要是非法打工的外國人),鞭完之後馬上就被轟出國門,就算再犯也算不到新加坡頭上。
同樣有鞭刑,而且鞭得更多的馬來西亞就沒有因為鞭刑而使得治安有好到哪去。
而且新加坡降低再犯率的主要做法也不是鞭刑,而是「感化與教育」,又稱黃絲帶計劃。主要內容是除了監獄裡的教化之外,更強調社會與家庭的接納。
如果犯罪者離開監獄之後,走進的是另一個完全不接受他的社會,那犯罪者無可選擇的只能繼續犯罪--至少監獄裡面還比外面更有生存的機會。
建國必成,反共必勝/憶故友林山田教授
2011年5月15日 魚夫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7vFYHxQTh0)
重新檢視過去主持的節目,看到這一集,真是感慨萬千,受訪的主角的是林山田教授。
「魚夫評論」是我初到三立電視台的一個節目。當初正值建國黨正要建黨,於是我就專訪了建黨發起人林山田教授。這是一九九六年的十月了。林教授已知民進黨和獨立建國漸行漸遠,決定走自己的路,成立建國黨。
林山田教授是文武雙全,勇敢而有智慧的台灣人。他對我亦師亦友。2007年,我聽聞他搬到宜蘭定居養老,嘴裡唸著要去看他,沒多久就傳來惡耗,山田桑辭世,心中又難過又懊悔。現在把這段專訪找到了,數位化後,見證了他的努力。謹以無比崇敬之心,追思林山田教授一生對台灣的貢獻。
我另有一段林山田教授的訪問,比較完整的訪問他的人生。找到了,再來談他和我之間的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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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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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5日下午5:53 SuShi 提到…
林老師是台南之光!奇怪的是,台灣的司法界和警界還有調查局等都讀過他的書(沒讀他的書怎麼考試啊),書中也隱含建國以及強烈的人權意識,怎麼以上這些人大部分在實踐上都與林老師的理念大相逕庭…唉!這些保守悲哀的藍丁護衛者~希望老師在天之靈能原諒他們。
版主回覆:(04/30/2010 03:08:29 AM)
因為林山田沒有像吱吱一樣在自己的書裡面大肆法螺。
他批過戒嚴時期的蠢事,但批的方向是這些蠢事「違反某種法學原理原則」,而不是「因為那是K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