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comments on “無期徒刑為何比較便宜?

  1. 不管你覺得你的青春值不值錢
    把你殺了,就連補償的機會都沒有
    補償給家屬?不…那只是因為找不到人,當遺產
    至於關到死會不會一審再審?
    除非有突破性的證據
    否則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檢查官不可能也不需要受理
    但死刑馬上消滅一條人命,任何再微小的程序瑕疵都不容犯
    只得陷入「更審輪迴」

  2. #146 沒有死刑的香港人 於 2010/05/21 04:52
    "關於死刑的阻嚇效果:
    瘋狂比利麥斯潘恩說阻嚇效果不能測量,事實上這是在說明「死刑擁有較高阻嚇效果」這一支持死刑的理由不成立。"
    慘! 這個老殘已經講過N遍了.
    當然可以不成立, 也可以成立, 因無科學數據證明存不存在著嚇阻效果, 及科學數據證明死刑是否具有較高的嚇阻效果.
    當無法用科學數據證明時, 可不可以用司法人員的經驗法則來決定? 主觀判斷來決定?
    請問刑法立法時, 修法時, 有任何一條刑罰的訂定修改, 是透過科學數據來評斷量刑的?
    如貪汙最七年以上? 七年以上是最適嚇阻率? 十年以上邊際嚇阻遞減?
    全世界有哪一個國家曾經用科學數據來計算出量刑的標準?
    有哪一個?
    "另外,雖然阻嚇效果不能測量,但如果死刑擁有較高阻嚇效果,那廢除死刑後原本會被判死刑的那些罪的犯罪數一定會增加,而這是能夠從統計止得知的,而結論是犯罪率在統計學上沒有明顯的差別。"
    慘慘慘! 科學邏輯謬誤!
    "那廢除死刑後原本會被判死刑的那些罪的犯罪數一定會增加"
    這是因果謬誤. 請參考PQ邏輯.

  3. 鄉民們, 別陷入邏輯謬誤及理想假設中
    1. 即便無法證明死刑是否存在著"嚇阻效果", 死刑還是可以存在.
    釋憲文中已解釋過.
    2. 即便無法證明死刑存在著比其他刑罰有更高的"嚇阻效果",死刑還是可以存在.
    釋憲文中已解釋過.
    3. 要廢除死刑只有一個可行的訴求方法, 就是打著人權牌, 只有人權訴求死刑違憲成立 (不管成立的理由為合), 死刑才可以永遠的被徹底廢除.
    4. 不然在那邊白癡著打著假科學無法被證明存不存在的數據, (聯合國20年前就做過研究, 還是無法判斷死刑是否有無更加的嚇阻效果),
    數劇增減不就有可能導致死刑可被廢也可再恢復?
    5. 要永遠徹底的廢死, 只有訴求死刑違憲才不會發生可能有因民意民情社會治安變動而導致再被恢復死刑的機會.
    6. 在怎麼瞎, 也該學學老殘的嘴砲是多麼的精闢精準無懈可擊啊….

  4. TO 瘋狂比利麥斯潘恩
    你講的完全不是現在在談的啊,說真的,只要人民想,當然要通過任何法律都可以,只是我們在談的是什麼?是無期徒刑有沒有比較便宜,是或不是,死刑有沒有嚇阻力,有或沒有或無法證明,而不是在談怎樣能廢除死刑

  5. 歐! 157 whisperj 樓主
    老殘155樓及其他樓層已經將大家所談論的嚇阻力及成本問題的結論點出來, 再用這個糾結無解的訴求來論述廢死不廢死是不會有答案的, 到最後還是會回歸到鄉民決.
    總結第N遍
    a. 嚇阻率無法被證明存在不存在, 無法證實高, 也無法證實低, 釋憲也不去考量什麼嚇阻率. 除非用鄉民的力量將嚇阻率列為刑罰的存廢修訂的考量, 那這也是鄉民決.
    b. 成本考量也一樣瞎, 死刑及無期徒刑的訴訟原則是一樣的. 無從去訴求起. 更不可能是廢死的考量. 除非用鄉民的力量將刑罰成本列為刑罰存廢修訂的考量, 那這也是鄉民決.
    此議題, 不管怎麼樣, 都是鄉民決, 絕對不存在著任何一種科學, 法理, 邏輯的絕對正確無懈可擊的論述訴求.
    156F 就是要各位廢死者跳出來, 別再陷入假科學偽數據邏輯謬誤的無窮迴圈中啊.

  6. >156F 就是要各位廢死者跳出來, 別再陷入假科學偽數據邏輯謬誤的無窮迴圈中啊.
    你真的覺得這些數據是假的嗎?wwwwwwwwwwwwww

  7. 159F SHU
    簡單! 不是老殘個人覺得, 是事實無法顯示這些數據是代表什麼特定的意義.
    如果這些數據單純是顯示故意殺人犯罪率的增減, 那是真!
    如果說這些數據代表死刑的嚇阻率增減或效用, 那是偽!
    "「沒有證據顯示,毒品非法買賣減少是因為繼續執行死刑;沒有可靠證據指出,死刑比較能有效嚇阻重罪。1988年由聯合國開始,1996年和2002年更新,研究死刑、殺人案件數量間關係的報告指出,『(上略)研究無法提出科學證明,證明死刑比終身監禁更有嚇阻效果。這樣的論證不太可能成立。整體來說,證據無法證明嚇阻假說。』」"
    老殘講第 n 的n次方遍了
    證據無法證明嚇阻假說, 無法證明存在著嚇阻假說, 或說嚇阻假說目前沒有方式可證明存在著, 但刑法的訂定又是有考量嚇阻效果, 或嚇阻作用, 那再評估死刑的嚇阻效果時, 如決定什麼樣的刑罰可用死刑 or 無期徒刑, 這時該用什麼來決定? 不存在著可被證明的嚇阻假說歐.

  8. >瘋狂比利麥斯潘恩
    啊你看不看的懂中文?
    問你"你認為"只要回答YES或是NO就好
    這點我想有學過中文的都知道吧!!
    我有問你理由嗎?
    廢話這麼多幹什麼?
    博士賣驢啊?

  9. TO 瘋狂比利麥斯潘恩
    我還是只能再次提醒你,現在討論的不是什麼才是容易廢除死刑的方法,而是無徒刑有沒有比較便宜,大眾能不能接受刑罰成本當廢死理由,完全跟現在的討論無關,死刑嚇阻力也是這樣,到底死刑能不能用這種理由修改也不是討論重點,不過是舉出其他國家的例子,發現了沒有死刑,犯罪率也沒怎麼變的現象,當然不能保證其中有因果關係,就像藥物實驗也不能保證造成療效的真的就是這種藥,只是把實驗結果拿給其他人看而已,信不信隨便你,但你不可能用相不相信來否決出現這個結果的事實,就算鄉民只想用感覺來決定有沒有死刑,我還是能說出很多國家廢除死刑後社會治安依然很好的事實

  10. >>>而是無徒刑有沒有比較便宜
    有案情問題的話因該會一直更審的話 也會有比較貴的機會 有本書叫做流浪庭30年 有三名被告就這樣在法庭裡流浪了30年 更12審 不過如果你依照你們的準則 省錢準者去看 八成就是直接 抓進去關到 發現是冤獄在放出來 而這三名被告獲判無罪後 也只有一人拿到冤獄賠償~~~
    還有台灣的無期徒刑 不是關到死 不能合版主的關到死相提並論 而且無期徒刑如果犯人有錢 也可以一直專漏洞打下去 不是嗎 法官總不能因為是無期徒刑 想說冤獄有賠錢 就給人亂判八 至於關到死跟死刑 相比又產生一個問題 法官也知道要把犯人關到死 也許他也會一直更審下去 到時候會不會比較貴 又很難講
    但是如果判決確定了 犯人認了 全部的證據都顯示無誤了 然後又把犯人活活關到死—>到死以前也沒有任何的翻案機會 證據線索等等 因為他真的就是兇手~~~ 種情況下活活養死一名犯人是否會比 直接判他死刑還來的省錢呢?
    關到死 跟 死刑 審判的更審差不多的情況下 一個養到死 一個直接死 拿種比較省錢呢?
    >>>我還是能說出很多國家廢除死刑後社會治安依然很好的事實
    所以只要廢除死刑 台灣治安就會變好? 治安好壞全由死刑與否決定
    與社會環境無關? 治安變好=死刑廢除?? 死刑廢不廢除與治安沒有太多的證據可以證明 是否相關
    還有法律嚴苛的新加坡 他們的有死刑社會治安依然很好
    提外話 江國慶的案子 已經證實是冤死 但是問題來了 是否可以由這個承認犯罪的監獄犯人(退伍後又性侵了小女童)的犯罪自白"作為證據" 萬一他耍白濫 說他是被逼的呢
    一想到這裡就對這個案子 將來的發展感到有趣

  11. 我說的不是變好,而是跟原來一樣好,當然不能因此肯定台灣也會如此,但我是願意這樣嘗試,就像台灣的法律本來就是抄別國的,那抄過來前也沒人保證一定適用,可是還不是用了,不過你如果你覺得,雖然很多國家廢死了治安依然不變,但台灣就是有他特別不一樣的地方,要是廢死,犯罪率會上升,要這樣認為也是你的自由

  12. 質與量不同阿 平平是殺人 有多少人會去統計每個殺人案件的凶殘程度
    這種影藏統計學下面的東西有多少人會去探討
    再者你也說 不能因此肯定台灣也會如此
    是問 "拿鄉民當實驗品 有誰願意"(台灣的鄉民並不願意廢死 也不願意做這種實驗)
    至於治安跟以前一樣好 那是否說明治安不是受到死刑與否的影響 或是死刑能夠影響到的東西不是治安 再者每年犯罪案件 犯罪率 都會或上或下的調整怎麼如你說的治安跟以前一樣 治安 這兩個字包刮的東西 不是只有那些會判死刑的罪才有關 偷東西 飆車 吸毒 賣淫 等等都有關西
    死刑能夠影響的只有 犯了會被判死的罪名 問題是台灣沒有幾條罪是 犯了唯一死刑的罪 也就是有偸雞的機會~~~ (而死刑可以影響的範圍就這一些八 而唯一死刑的罪 卻根本幾乎 沒有什麼人會去犯)
    當然也不能忽略這個社會上就是有那種不怕死刑反社會人格的人 這種能關到死 也不會有所改變
    關到死 有何好處呢?~~~~~~

  13. TO 劍人
    其實我覺得大部分人民是會願意的,只要跟他們講清楚就好,另外說治安是有點太廣,但直接看故意殺人罪也可以,一樣廢死後也沒什麼變,我想大部分覺得死刑能維持社會秩序的人,看的就是這點吧,如果能跟他們說明其他國家廢死也都好好的,及一些沒死刑後的措施,他們也會覺得那台灣就算廢了應該也沒差吧,但媒體幾乎沒在報這類新聞的,只會報白冰冰,那台灣有這種民意也不意外了,至於關到死的好處嘛,可以讓一些有悔改可能的人悔改,雖然還是關到死,但也許能做些對被害人家屬的補償,或貢獻社會的事吧,這篇也說了比較便宜,其他再找找吧

  14. 所以說阿要法官判 把人活活關到死 比判死刑便宜 也因此可以得知法官會因為把人活活關死 所以審判較為死刑隨便(審判較少嘛~~) 也因此 活活關到死反而容易有誤判的情況 到那時候 光是陪冤獄的錢就不知反幾了(如果因此關了我 絕對不是國賠了事) 再者
    把人關到死又希望他悔改 試問這有何意義 被害人家屬有何補償 據說現在法官都是因為犯人毫無悔意才判死刑的~~~(可不是你故意殺人 就會判死刑喔 只要你有悔意 法官就會不忍阿~~~) 故意殺人不等於死刑 所以無法顯現出兩者明確的關西 只能說故意殺人 有"機會"被判死刑
    鄉民事情鄉民了阿 明明說好了是民主國家 這種國家大事 怎麼能有少數人決定呢?! 再者你用這種觀點是否可以說服廣大鄉民又是個問題

  15. 還好你只是隨便說說,真的讓你來算豈不天下大亂。
    法警要不要請,要不要錢?獄警要不要請要不要錢?監獄要不要維護要不要開支?水電要不要錢?矯正師矯正體系要不要錢? 你算什麼律師的報酬,哪門子比哪門子喔,律師自己請的是他家的是,關什麼經濟不經濟便宜不便宜。兩個根本不搭,莫名其妙。你不是愛舉蘇建和的例子嗎?你可以告訴大家,這麼多年來,低底有多少個案子是像蘇案一樣更這麼多審的?
    殺人和關人哪個比較便宜? 你連算都不會算。
    那買牛奶和開牧場哪個便宜?
    自以為自己推論有據,簡單的到不行的東西都不會看。;反死廢死根本不能用便宜或經濟去看,也不能用這樣觀點去左右政策,那是人命,不是拿來論斤稱兩的。便宜就關或是便宜就殺,沒有一個是成立的。
    版主回覆:(05/22/2010 03:49:49 AM)
    「公設辯護人」就是國家出錢請的律師。
    像這一類的重刑案,一定要有律師或公設辯護人,請讀刑事訴訟法。
    還有,買牛奶要是比開牧場便宜,那世界上就不會有人開牧場了。
    市售牛奶的售價當中包括了牧場的營運費用、牛奶的運輸費用以及利潤。
    開牧場可不須要後兩者。
    之所以會「看起來」前者比較便宜,那是因為你用的量根本完全不同,拿「一瓶」牛奶和整個牧場持續生產的牛奶總量相比,自然前者看起來便宜。
    一塊一公斤的鉛不會比一公噸的棉花重,卻不代表鉛比棉花輕。

  16. カルビタン

    カルビタンは牛のカルビを煮込んだスープ。カルビとは肋骨およびそのまわりの肉のこと。タンはスープの意。カルビを長時間煮込んだスープに、ネギやニンニクを加え、塩、胡椒で薄味をつける。味については各自が食べる…

  17. 今天我倒是想到一個問題,就是即使實際成本較為便宜,人們心理上的感覺可能不是這麼一回事,因為花錢在討厭的人事物身上對很多人而言是一種沒有報酬甚至於讓心理更為不舒服的損失,用同樣的錢或更多錢消滅討厭的人事物則是一種可得正面報酬的行為,但看樣子現代的法治國家是只能從帳面的(或說實際的)效益和成本來評估的(不然可能有失偏頗?!),因此人民的感受比較不會列入考量(不過臺灣的決策者過去在蓋六輕時似乎連實際的、帳面可見的損害都忽略了=_=")。

  18. 蓋六輕、八輕是經濟問題
    死刑的存廢不是經濟問題
    會寫這篇的原因就是因為…某些人一直強調死刑「便宜」又省事
    但誠如你所言~就算死刑比較貴
    你還是會支持死刑
    所以這根本是假議題
    mocear…你處理這種反對問題其實是多餘的~:p

  19. 反正你們也頂多拿一兩件案子來說嘴而已,其它更多條人命都一樣看不到而已~
    講那麼偉大,那為何你們不出錢去替養那些犯人一輩子? 出張嘴很厲害,要你們實際行動是難上加難!
    給樓上:
    管理犯人很簡單? 會講這種話的我看太看輕監獄的組織行為模式了~
    你以為監獄是監管人員在看管犯人? 別傻了~ 自己去問問看是犯人管犯人還是監管人員管犯人? 太天真了
    再者,不要忘了民主國家就是少數服從多數的主義國家,怎麼現在少數要求多數服從他們? 荒天下之大謬,書讀到哪兒去了? 然後不聽從他們就開始把國家妖魔化?這就是人權團體的態度! 憑什麼? 憑法治國家應有的行為模式就是如此! 還是你是老大?你說了算? 可笑!
    題外話
    另外,最近還看到廢死團體在募款? 奇怪?裡面大律師不是很多嗎?都願意付出一切幫助犯罪者嗎?怎麼現在實際要他付出點金錢就每個都噤若寒蟬的跟啥一樣?唉…果然都只會出張嘴..更別說之前的恐嚇事件了….紙紮的老虎一戳就破…噗~

  20. 補充一下 : 我上一篇是回99樓的
    還有mocear , 你別笑死人了,你講的買牛奶比開牧場便宜? 你難道不知道什麼叫做風險評估的嗎? 你有聽過買牛奶買到倒閉的? 笑死人了
    開一個牧場你不曉得要花多少成本跟風險嗎?
    如果你連這都沒想到,那我建議你不要胡說八道,免得貽笑大方
    版主回覆:(07/08/2010 08:57:23 AM)
    原來你老兄的「消費者」環節會倒閉…
    真是發經濟學者之所未發,要不要把你的精妙立論發到經濟學人上去給全世界瞻仰?

  21. >反正你們也頂多拿一兩件案子來說嘴而已
    "寧可錯殺不可漏殺"和"寧可漏殺不可錯殺"
    哪一個符合正義
    這一直都是很難作判斷的難題

  22. 沒錯..現今人權團體最大的弊因就是只想抄小路而不願走大路..
    國外許多廢死的國家都是經過社會討論多久才定論的~ 而他們卻連討論都不用 ? 著實讓人瞠目結舌~
    版主回覆:(07/21/2010 02:47:46 AM)
    台灣從馬囧法務部長時代「討論」到現在又過了多久?
    歐陸多的是二戰之後直接廢死刑的國家,他們又討論了多久?
    要真的是「討論」,那也就算了,問題是鄉民真的有想「討論」過嗎?
    有多少鄉民活像跳針的唱盤一樣只會叫「我就是不爽養這種人」???

  23. 我覺得不管死刑v.s廢死刑的數據是怎麼樣算都好,
    最主要的是,廢死刑的"善心"團體和人,
    有想過怎樣面對受害者家屬嗎???
    假設無期徒刑真的替代了死刑,
    在無期徒刑期間犯人不斷上訴凹到有假釋或無罪釋放,
    回到社會,
    又替社會大眾增加受害人時,這時算他們倒楣嗎???
    還是廢死刑的"善心"團體和人認為反正有凹到廢死刑就好,
    其他不關我的事???
    假使廢死刑的"善心"團體和人相信人性本善,
    認為犯罪之人再犯率不高或零,
    那現在從監獄關出來的"人",就不會倒楣到再上媒體版面,
    也或許沒有那麼倒楣,而一直逍遙法外。
    那最後倒楣是誰,還是只會是遵守社會公序良俗的大眾。
    我認為"人權"從一個大人"選擇犯罪"那一刻起,
    他就不再有資格喊要人權!!!因為他不是小孩子!!!

  24. 似是而非
    假設能上訴"凹"到無罪釋放,那麼就表示找到新事證能夠推翻有罪的證據
    本來就該放
    總是把這些議題建立在"被起訴的人永遠是真兇"上,你難道沒考慮過這傢伙可能是無罪的嗎?
    而法律制定與審判結果本來就不是要安撫被害人&家屬
    安撫根本沒有明確的範圍,有人覺得兇手坐牢就夠,也有人覺得兇手得下地獄,
    法律需要的是具體且有實質意義的措施

  25. 就像是絕冬城之夜裡的一句著名的台詞:[今天來旁觀的人都是想來看絞刑的,情況對你不利。]
    有些人並不是這麼在乎真凶是誰,對他們而言有一個人被殺了,就要有人被推上絞刑台,就是這麼簡單明快,他們沒有這個能力,也沒有這個興趣去研究案情;探討原因、經過、人物,反正他們只是來看絞刑的。

  26. 法律制定與審判結果本來就不是要安撫被害人和家屬,
    要不然強制性交女童又怎麼可以無罪釋放。
    被起訴的人不永遠是真兇,
    但是在"現在的"法律,
    被判罪的人,
    一定是有足夠證據。

  27. 所以法律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絕非一昧廢死就可有完善的改變。
    版主回覆:(10/24/2010 01:03:49 AM)
    照鄉民的意願改
    只會越改越「惡」而已

  28. 這就是你們要不斷的用心去溝通的問題,
    而不是用字體文義來刺激和諷刺這社會和你們對立的人,
    廢死刑是一個良好的社會精神,
    就是因為是一個良好的社會精神,
    才更須要有一套更完善的措施,
    來取得大部份人的讚同,
    你們也會推行的更順利,
    這才是更好的方式,
    難道不是嗎?

  29. >>189
    這網誌有關死刑的文章沒有任何一篇訴諸"精神"之類的理由,都是以邏輯,數據,學理來回答,因為理由夠"硬"才站得住腳,還有,誌主們發文這麼久了,鄉民們照樣耍蠢,措施提出來了,大部分人照樣跳針,這些人根本沒有誠意學習,卻說甚麼"這就是你們要不斷的用心去溝通的問題",問題是出在哪方身上?最後,提醒一件事,民意只是政府決策時參考得面向之一,分量根本不比學者專家和實務界人士的意見重,媒體不放焦點的施政,大部分人都不注意,更別說"贊同",還不是推行得很順利
    民意不能凌駕專業,施政也不用發佛心說服那些沒有思考力的人

  30. 所以鄉民只會有"鄉民素質",
    天龍人也只會有天龍人自以為的"天龍人素養",
    都差不多啦!!!
    媒體不放焦點的施政,大部分人都不注意,更別說"贊同",還不是推行得很順利?
    廢死刑推廣的很順利????
    果真是"天龍人"的想法。
    那加油囉!!!
    相信你們天龍人的世界,
    應該自以為的很美滿唷!!!!
    版主回覆:(04/27/2011 02:39:10 PM)
    可惜我人生中只去過兩次天龍國

  31. 問題出在誰身上?
    出在不懂法理的鄉民身上
    不知道什麼叫「無罪推定」
    不懂就算了,還要整天出來鬼叫
    煩都煩死了

  32. 鄉民自己先鬼吼鬼叫人肉搜索什麼的,然後等到被婊的時候又跳出來說對方應該要用教育的方式
    根本就沒有學習意願,叫人家怎麼敎?

  33. 如果只能用這種程度的台詞的話,勸你還是少說話
    那些說自己搞不懂法律,卻又要"關心"法律議題,連報紙內文都懶的看的
    就是那些人

回覆給無聊路過 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