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comments on “南韓的殺人案因不執行死刑而增加?

  1. 遏阻犯罪最重要的是法治的執行程度
    搶個超商會有100名警察圍捕,那還有人敢搶嗎
    法官斷案公正,不受壓力影響,那些有錢人也就不敢亂來了
    而死刑只是量刑標準的一種啊!!!同時有節省社會成本的效果
    目的是讓罪犯們知道太超過會死,所以不想死就別這樣作
    而罪犯如果還是作了,抱歉去死吧[不死執法單位就沒信用啦]
    對我而言有沒有死刑沒差,只是像我這樣的人才!國家不出錢養卻養了一堆殺人犯
    有些不爽
    請不要問我上壹篇寫了些什麼,我現在才想通–
    子產只說執法要嚴格,沒說支持死刑,而臺灣的執法嚴格嗎?
    對一般脆弱的人民來說,保護自己的手段越多自然越好

  2. 如果只拿單一數據來佐證,那不如你告訴我有什麼數據是跟犯罪率直接掛鉤的?檢查總長的薪水?還是警員的人數?你嘛一定會講還要看很多其它條件丫,執行的力度啦等等 …所以你也別以偏蓋全.

  3. 樓上
    沒說我還不知道棋靈王有抽菸
    —————
    http://www.plurk.com/p/3sk267
    魔術三原則本來是表演者對舞台完美演出的自我要求
    現在完全變成圖利魔術師偏向魔術師的鐵規
    可惜世上沒有不能打破的規則
    魔術師自己就在打破 完全遵守 魔術師根本不能錄影 不能上電視因為已經重複
    表演給同一人看了(所以還多加不同時就好 邏輯跟神創有的比呀)
    電影也是假的 電影特效不但可以談還可以做花絮狂播
    魔術是好職業 一般消費者是把賣方都當作惡魔拼命要殺價
    只有魔術表演消費者拼命幫賣方賺錢
    消費者都想破解小吃密技 都嫌貴
    只有魔術 嘿嘿

  4. 事實大概是死刑存廢對於嚇阻犯罪、賠償損失沒有明確的幫助。
    儘管這樣,死刑存在仍然有其他的基本因素,也就是除害,我認為這才是重點,不知為何很多人都避談這一點。為人類全體去除危險因素具有無庸置疑的正當性,問題是加害者難道就不算人類的一員嗎?在西方自由世界的天賦人權思想下,死刑的存在不可否認多少具有迷信的因素,對於無法理解的凶惡犯罪者否定其身為人的要素,視為上帝不小心放到人間的惡魔,放任自由會害人,拘束會浪費糧食、污染土地,甚至其存在都會誘使人墮落。就是在這樣絕對惡的判定下死刑才能存在,否則死刑本身就會構成對人類的危害。
    要說殺人者沒有人權之前,不如先想想人為什麼有人權。殺過人難道就無法貢獻社會嗎?無法創造宇宙之繼起生命嗎?因為一個人被殺了,就要殺另一個人,結果對人類全體到底是正是負,這個問題的複雜度遠遠不是「本來就該死」這樣一廂情願的想法能解決的。要是對人類有害就該死,哪一天自己因為犯錯危害到人豈不是「本來就該」受死了?誰從不犯錯?
    在我看來,嚴謹的認定絕對惡並執行死刑,和廢除死刑改以其他方法除害,兩種方法都具有正當性。在思想與技術的進步下,除害的方法將會更多樣化,「滿足大眾心理需求」的意義淡化,死刑的存在會越來越沒有必要性,只是完全廢除死刑的時代可能尚未到來,如此而已。
    此外雖然離題了,希望有些人不要老把大眾的看法當輿論。輿論是有識之士的看法,不懂前因後果,憑直覺回答是非題的意見根本不具備稱為"論"的資格。

    • 最近有人開始提到一本書的內容,提及研究推論一個社會中可能會有4%的人口天生沒有良心,恐怕會犯案,所以為了防止這種屬於4%的人犯案,必須維持重罰。

      好吧,有4%,那先把人都抓起來吧,不能等他們真的犯案了才抓到他們。如果不犯案的話,大家認得出誰是那4%嗎?有幾趴人口死沒良心根本不是重點吧… 更別提車禍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遠遠超過這4%的人可能殺死的被害者,可是大家都不怕開車,怕殺人魔。說穿了就是無知心態造成的恐懼,所以應該要除掉無知,而不是除掉你懷疑的那4%人口。我是比較怕車禍,要遇到殺人魔,我看我先來買樂透好了。

  5. 上一篇大概離題太多了,抱歉…
    引用中時電子報2010-02-02新聞:「王清峰說,是否存在死刑,與犯罪率高低,沒有必然關聯」此一說法並非完全正確,死刑存在對於降低犯罪率也許具有嚇阻以外的關聯。
    對於普遍期待死刑的民眾來說,死刑宣判與執行具有安定人心的效果,進而避免因心理壓力而誘發犯罪。舉個極端的例子:殺人者伏法,被害者遺族大概就比較不會把街上看來像會犯罪的路人痛打一頓(這是犯罪的,而且大概不罕見)。
    這個課題其實也就是「當民眾認為沒有死刑也沒影響,那沒有死刑就真的沒影響」,這類問題要用理性的方法解決似乎是不可能的,且看王清峰是否有潛移默化民眾的本事吧。

  6. >>殺人者伏法,被害者遺族大概就比較不會把街上看來像會犯罪的路人痛打一頓
    如果殺人者已經被關起來
    被害遺族還在路上抓人就打
    我們可以合理的推斷這人應該是瘋了吧?
    這似乎不是支持死刑的一個很好理由

  7. 不是支持,而是反對急廢。
    老實說我也不是專門家,不過確實有個叫做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病名,雖然可能與受害者遺族的狀況不盡相同,但也可以說是對兇手的恐懼感把人逼瘋了─儘管兇手實際上已經無法再傷人。

  8. 2005年底南韓有4856萬人,2010年的現在卻已經破5000萬大關,而1995年南韓人口是4500萬左右,比現在少了五百萬人,也就是總人口的一成。
    同樣的犯罪率,2010年比起1995年,就該多出10%人數。
    這句話有錯

  9. 樓上:
      只是筆誤吧,語意不明造成的不精確而已。開始「2005年底南韓有4856萬人,2010年的現在卻已經破5000萬大關,而1995年南韓人口是4500萬左右,比現在少了五百萬人,也就是總人口的一成。」意思是說「2010年人口*0.9≒1995年人口」,相對應的話,也應該是「2010年犯罪數*0.9≒1995犯罪數」,但後面的「2010年比起1995年,就該多出10%人數」卻會讓人誤以為是「2010年犯罪數≒1995犯罪數×1.1」而非「2010年犯罪數×0.9≒1995犯罪數」。
      不過「1:0.9」與「1.1:1」差距並不大就是了。

  10. 慘慘慘慘慘慘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untries_by_intentional_homicide_rate_by_decade
    板主的英文維基中
    韓國 1995年的1.31 1.40 1997年1.56
    在1998年韓國不再實際執行死刑後
    2.10 2.12
    2010年後
    2.0 2.3 2.1 2.1 2.3 2.3 2.3 2.3 2.3 2.9
    我大膽推測 2015年韓國破2.5。當然不可否認韓國的貧富差距也因為經濟發展越差越大,有所導致八。
    真是慘慘慘慘慘慘~~~~

  11. 慘慘慘慘慘慘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untries_by_intentional_homicide_rate_by_decade
    板主的英文維基中
    韓國 1995年的1.31 1.40 1997年1.56
    在1998年韓國不再實際執行死刑後
    1998年2.10 2.12
    2000年後
    2.0 2.3 2.1 2.1 2.3 2.3 2.3 2.3 2.3 2.9
    我大膽推測 2015年韓國破2.5。當然不可否認韓國的貧富差距也因為經濟發展越差越大,有所導致八。
    真是慘慘慘慘慘慘~~~~ 一定是韓國人生性犯濺,不怕被關到死,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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